李立:《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读后感(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月15日起推出8类10件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就有《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这我比较感兴趣,所以下载到电脑里读了一下,顺便想在博客上写个学习体会。
一、文档格式、大小
先看一下这个文档的格式,是word文档,看来国产文字处理软件还需要努力啊,你看上海市工商局的网站还是使用人家老外微软的程序。没办法,谁让这是目前事实上的通用格式呢。真的要给你个其他类型文档,估计好多人得骂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不为民着想。
文档体积为55KB,还行,没有发现病毒。
整个合同共六页内容,第一页是封面,第二页是一些使用说明,实质内容其实也只有四页,这个让我有些许失望。
二、封面
标题是“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示 范 文 本(2006版)“。其实本人还真不知道2005年版本在哪里,难道每年都要修订?按我的想法,版本的序号还不如用1.0beta之类的更好。
标题下方是制定单位,有两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工商局就不多说了。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1月18日,是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批准具有正式的社团法人资格,是[b]上海市信息委[/b]为发展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而[b]重点扶持[/b]并协助建立的专业行业协会。经过5年的发展,协会会员单位由成立时不到 100家发展到2005年底近达400家。2003年协会被评为“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2004年又荣获“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
今年1月18日,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在文新大厦举行庆祝成立五周年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智平当选新一届大会理事长。李智平理事长在大会上表示,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发展前景喜人,“十一五”期间,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将以“创新、开拓、服务、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协会“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参谋”作用,保证行业发展的稳定局面,切实把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任务落到实处,使上海市信息服务业沿着快速、健康、持续、和谐的方向发展。
好了,在新闻上能查到的这个协会的资料大概是这样的。参与制定这样的示范文本,确是其职能所在。
先8到这儿,吃晚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