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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耍阴谋的不如耍阳谋的高明

2006年02月10日 PM 52:36 | 作者:李立律师(阿卡)

人都有控制欲,总想尽可能多地控制更多的事和更多的人,这是人的本性,难改的很。

另一方向,人也都有不喜欢被别人控制的意识,自己的隐私、自己的地盘最好别人不要来偷窥。

安装google桌面软件时,google问你是否要开启高级功能,并且言明高级功能可能会将你的一些本地信息传至google,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我选了开启。我相信,我的电脑及日常操作行为很可能是要被google记录一些内容了,但是我并没有觉得很不自在,这似乎有违人的本性。

想了半天,我才搞明白一个道理,绝对的不受控制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绝对的自由一样,为了更好的生活工作,有些东西就必须是要交出去的,但关键是交给谁。

情人节马上就到了,相信那些真诚相爱的都会知道要把心交给对方,而不是交给随便的什么人。

从法律上而言,在你试图限制对方的权利或加设义务给对方时,应当明确告知对方。从消费者层面,这是知情权。从合同关系角度来看,这是明示。所谓合同,总是要产生权利义务在双方之间,控制与反控制本来就很正常,但你必须得在订立合同前明确告诉对方,不可以原来没说过的事要对方履行。

那些所谓流氓软件,在别人的电脑里偷偷安装一些东西,改掉一些设置,犯的就是这个毛病,被人骂死活该。那个什么3721好象现在已经被新老板给掐死了。

互联网这一行业,千万别耍阴谋,否则,真的死的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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